近年來,公共娛樂場所已成為惡性火災的多發場所,進入21世紀,有影響的公共娛樂場所火災事故頻發,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其重大的損失,成為當前火災危害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2013年1月27日淩晨,巴西南裏奧格蘭德州聖瑪麗亞市中心一家夜總會發生火災,據媒體報道已造成245人死亡,並有106人在醫院接受治療。該起火災是由於夜總會舞台上演出的樂隊成員燃放煙花彈,引燃屋頂可燃隔音材料所致,由於夜總會隻有一個安全出口,發生火災後保安人員又誤以為顧客逃票而將出口封閉,*終因火燒、煙熏、踩踏等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其實,類似娛樂場所的火災在我國也多次發生,2000年3月30日,河南焦作天堂歌舞廳火災,造成74名觀眾死於非命;同年12月25日,河南洛陽東都商廈歌舞廳發生火災,造成309人死亡;2002年2月18日,河北唐山市隨意遊戲廳發生火災,造成17人死亡;2002年6月16日,北京藍極速網吧引發火災,造成25人死亡;2007年9月25日,江西撫州市本色精英會所燃放冷煙花引燃天花板,造成12人死亡、6人受傷;2008年9月20日,廣東深圳市舞王俱樂部因舞台表演中發射煙花彈引燃頂棚,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傷;2009年1月31日,福建省長樂市拉丁酒吧顧客燃放煙花引燃頂棚吸音材料,造成15人死亡、22人受傷。
事後分析,這些火災事故的發生,既有經營者的責任,也有職能部門的責任。麵對如此嚴峻的火災形勢,認真分析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現狀,研究出切實可行的對策與措施,迅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下社會消防安全管理體製,已成為目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當務之急。
二、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成因分析
(一)室內裝飾、裝修大量采用可燃易燃材料。一些卡拉OK廳、歌舞廳、夜總會、影劇院、禮堂等公共娛樂場所過分追求豪華氣派,通常在吊頂、牆麵等部位大量采用木材、聚合泡沫塑料、聚脂纖維織品等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直接導致火災荷載大幅增加。這些材料大多未經過阻燃處理,有的雖經過簡單處理,但達不到防火規範要求,燃點很低,遇到火源極易猛烈燃燒並迅速蔓延,並釋放出大量致命的有毒煙氣,增大了火災發生的幾率和危害後果。2005年9月埃及貝尼蘇韋夫文化劇場火災,就是因為裝修采用大量木質材料導致火災發生後很難得到控製,造成了32人死亡。
(二)用電設備多,線路鋪設亂。公共娛樂場所一般采用多種照明和各類音響、影視、電腦、空調等設備,且數量多、功率大,很多方麵不符合防火規範要求。有些線路年久失修,造成老化、裸露,極易造成線路漏電、短路,長時間連續運轉,常處於超負荷運行狀態,很容易引發火災。大多數影劇院、禮堂的觀眾廳上方悶頂內和舞台前後電氣線路縱橫交錯,線路敷設時留下太多接頭,又沒有經過技術處理,當大電流通過時,所產生的熱量足以引燃周圍的可燃物。有些燈具表麵溫度很高,若與幕布、布景等可燃物距離過近極易引發火災。1996年菲律賓馬尼拉市奧佑恩迪斯歌舞廳火災,就是由於電氣負荷過大,電線短路引起,造成了152人死亡。1994年新疆克拉瑪依友誼館火災,起因為舞台上方的照明燈引燃旁邊的幕布,*終導致325人死亡。
(三)功能複雜,火災的突發性強。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多發生在人員密集的營業期間,此時人員的注意力多集中在娛樂消遣上,當火源開始接觸到可燃物或易燃物時,人們大多心不在焉,不易察覺周圍環境的變化。而娛樂場所為營造視聽效果,光線大多較暗,在場人員更不易察覺火災危險的存在。也正是由於火災在發展初期不易被發現,促使起火點的溫度得以持續而迅速的升高,並由陰燃轉為明火,導致火災迅速蔓延。當現場人員意識到火災發生時,現場環境已不具備安全疏散的條件,心理上產生極度的恐懼,進而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1994年遼寧阜新歌舞廳火災和2008年深圳舞王歌舞廳火災均是由於火災發生初期沒有及時發現和處置而導致和產生的。
(四)人員密集大,內部分隔複雜,疏散困難。公共娛樂場所*大的特點是社會性強、人員高度集中,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疏散相當困難。一些公共娛樂場所因其行業特征和經營需要,內部分隔錯綜複雜,過道曲折迂回,短時間內很難找到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人們極易驚慌失措、相互擁擠,加重了疏散走道的堵塞。部分場所營業期間各類門窗緊閉,發生火災時煙霧不能及時排出而在內部大量積聚,加上可燃物多,在沒有良好通風的情況下,產生大量濃煙,極易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導致大量人員傷亡。深圳舞王歌舞廳設計容納人數僅140人,而火災發生時實際人數達到了304人,嚴重超員,造成疏散嚴重堵塞,起火後人們難以逃生。
(五)開口部位較多,易形成立體燃燒,撲救困難。由於影劇院、歌舞廳、禮堂等公共娛樂場所建築空間大、跨度大、開口部位多,空氣流通快,加之內部裝修多使用木板、纖維板等各種塑料製品和裝飾物,若發生火災時處理不當,火勢向四周蔓延迅速,極易形成立體燃燒,造成房屋倒塌,往往給撲救帶來很大困難。2009年俄羅斯彼爾姆市瘸腿馬夜總會火災因建築防火分隔不到位導致火災迅速蔓延,使當天在該場所娛樂的200人中有152人葬身火海。
三、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一)消防安全責任製不健全,管理混亂。部分娛樂場所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積極,未製訂消防安全管理製度或落實不到位,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機製。這類場所往往消防組織不健全,經營者重利益、輕安全,防火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基本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演練,致使員工上崗後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再加上安全管理人員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經驗和水平,致使很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極為混亂。
(二)消防設施及器材配置、維護和管理不到位。由於經營者、管理者對消防工作認識不足或存在偏見,在消防設施投入上消極應付,具體配置時,隻求有、不求質,常常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應付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驗收。如火災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使用不合格的非法消防產品,滅火器材隻要有就行,不管型號是否適用,形同虛設,甚至有的超過了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有的經營者為了場所的整體效果和美觀,將室內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遮擋、圍堵,甚至有的擅自挪用、拆除。有些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係統、自動噴水滅火係統、防排煙係統等消防設施從配備後,由於管理人員缺乏相關知識,消防設備長期得不到維護保養,設備損壞、老化嚴重,係統不能正常運行,一旦發生火災,根本不能實施自救,貽誤了*佳的滅火時機。
(三)“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久治不愈。大型公共娛樂場所空間大、可燃物多,為防止火災發生後蔓延擴大,建築內以防火牆、手机版AppStore 、防火門等進行了防火分隔,以便將火勢控製在一定區域內。但公共娛樂場所卻普遍存在常閉式防火門敞開、手机版AppStore 下堆放雜物等問題,造成火災時防火分區封閉不嚴,引起火災蔓延擴大。